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1-17 15:10
信息来源: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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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1-17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编号:202301170001
米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济市舜都大道中段的国有土地证(证号:22010313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永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