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济市镇(街道)法定、赋权、 委托、“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等4个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10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虞乡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各行政村,派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 号),参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结合虞乡镇实际,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重新梳理拟定了永济市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27项、永济市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55项、永济市镇(街道)委托执法事项13项、永济市镇(街道)“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事项42项,并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具体的事项清单印发给各乡镇,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022年5月27日印发的《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济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委托事项清单、“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政发〔2022〕15号)和2022年9月21日印发的《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永济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政发〔2022〕3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永济市虞乡镇法定执法事项清单》(27项)
2.《永济市虞乡镇赋权执法事项清单》(55项)
3.《永济市虞乡镇委托执法事项清单》(13项)
4.《永济市虞乡镇“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事项清单》(42项)
虞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