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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1 16:07 信息来源: 永济市公安局交警队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7-21
发布机构 永济市公安局交警队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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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永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对现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规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将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如下:闯红灯设备:1舜都大道与市府街十字口(中心岗)2舜都大道与银杏街十字口(银杏岗)3舜都大道与富强街十字口(四冯路口)4黄河大道与中山西街十字口(三中路口)5黄河大道与涑水西街十字口(麻坡路口)6迎宾路与银杏东街十字路口(蒲园北路口)7迎宾路与富强东街十字口(蒲园南路口)8舜都大道与涑水街十字口(涑北岗)9河东大道与富强街十字口(柳园路口)10西厢路与富强街十字口(北王路口)11东环路与涑水东街十字口(工业园路口)12东环路与中山东街十字口(孙李加油站口)13西厢路与中山西街十字口(化机厂路口)14西厢路与银杏街十字口(樱花岗)15西厢路与市府街十字口(梁家路口)16舜都大道与中山街十字口(南转盘)17迎宾路与市府东街十字路口(工行路口)18河东大道与市府西街十字口(永中路口)19舜都大道与高速路丁字口(高速路口)20舜都大道与运文线丁字口(小朝路口)21万鹳线永济段(西厢路口)22国道521(韩阳路口)23河东大道与银杏西街十字口(小张路口)24运文线与卿头街十字口(卿头路口)

 

以上点位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