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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15:59 信息来源: 永济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本页

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现予印发, 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6日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和永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城东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了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决在全街道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及永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组织领导

(一) 城东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军峰   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罗学锋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乔凯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建武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永胜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鹏霞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闫东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康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强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 村(社区)主干、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303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东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 民爆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废处置电力等重点 行业领域以及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各属地管理分管副主任、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根据有关部门职责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专项领导组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 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重点范围及主要内容

    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民爆、治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废处置、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街道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加纪委监委等部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

2.街道党工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分管行业领域办事处领导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体制机制问题, 真正形成具体抓抓具体, 严防大而化之, 小而化了的问题。

3.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次,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4.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积极和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增设专职副主任,设置相应机构,充实力量,提升安委办履职能力

5.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 实情况纳入党工委政治监督范畴街道党工委委员要按照职责分工, 协调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6.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 生产法》规定,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等 目标责任考核, 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

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7.制定落实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8.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 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办事处各分管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9.在街道安委会框架下设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综合交通 建设(燃气)、文化旅游消防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金工贸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委会, 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 专委会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衔接市安委会框架下设立的各专委会相关工作), 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及行业领域部门相关职责规定,确定专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市安委办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等功区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玻璃栈道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游乐场所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以及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1.安委会将所有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在考核内容上, 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外, 增加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内容。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

1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 消防、民爆、冶金工贸、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施行安全生产挂牌 责任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施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压实属地 部门、企业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13.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执法 监督检查计划,并报纪委监委接受监督。

14.发改、工科、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旅、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15.根据国家安排和实际需要,通过立项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的项目,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方面

16.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

17.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属地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党支部、村委会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主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8.对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 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方面

19.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

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等内容。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重点企业每年向市安委办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述职并向街道安委办报备

20.明确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包保责任人和责任制,对 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1.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 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2.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 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

23.各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建立风险点 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等措施。

24.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10项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地下挖掘作业、悬吊作业、临近高压线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

25.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

26.各部门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 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 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 为事故

2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 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 由行 业安全监管部门或中央省驻永重点企业集团总部挂牌督办, 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 机制 (以下简 ·12341" 工作保障机制, 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 由分管该行业领域的分管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 字背书,整改落实情况报街道安委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事责任等坚决果断措施。

28.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

, 比照事故由街道办事处报市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方面

29.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 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部分传统产业由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到我市的,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项目联审,或提请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意见。

30.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已审批的重大项目组织开展 一次安全风险全面普查,对不达安全标准的要督促整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施工对违规审 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要关闭取缔,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31.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监管部门要牵头制定禁限控" 目录,不得上马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不符合行 业规范标准以及已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方面

32.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开 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分包转 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存在违法的要责令整改,通报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委监委,并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 资质方三方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 中央驻永和重点企业要建立并落实分包转包合规性审查 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定期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指导、监督、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

34.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 单位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 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35.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情况 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建立危险岗位清单,制 定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岗 位劳务派遣用工数、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36.各类中央驻永和重点企业要带头实施危险作业岗位灵活 用工人员转岗,不得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十)重出击开展 "打非治违" 方面                 

37.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 (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 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 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纪委监委、 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8.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要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肃处理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 败问题。

39.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 位。对迟迟不能办结的,要移送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40.街道办事处要以12341工作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 处相关责任人员。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方面

4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明确检查单位及内容。存在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 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42.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43.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执法信息直报系统,及时录入执法信息。

44.各行业领域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专家使用管理制度,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时,要出具专家检查意见,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建议清单。

4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着力解决人情世故执法、惯性思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46.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与供电、供排水、供应火工 品等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 行为。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47.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以发改、财政、司法、应急等部门名义联合出台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

48.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企业数量和规模等实际情况,配备不少于3人的监管执法人员,做到“八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有统一服装、有工作档案。

49.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由纳入网格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专项培训,提高待遇、加强考核、压实责任。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方面

50.市委市政府和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 奖励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企业安全投入。

5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 话、邮箱,企业也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 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要予以重奖。

52.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方面

53.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人员死亡的,必须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上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公安机关。经核查认定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人员死亡原因核查认定意见予以核销。

54.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 依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 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由上级政 府提级调查。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55.各部门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坚决防止出现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 “单打一”现象。

56.妥善处理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主动适应疫情常态化新形势下安全监管新需求,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监测预警系统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57.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网络管控和档案管理,利用VR等新型培训技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58.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民爆 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 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鼓 励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 2022年 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 立即部署, 全面发动。

一要掀起学习高潮 (即日起至5月20日)。村(社区)、各部门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立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高位推动落实。

二要立即制定方案 (5月20日前)。结合本方案要求,制定各村(社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行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303办公室

三要全面部署发动 (5月17日前)。村(社区)、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并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集中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排查、彻底整改。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全面检查,街道办事处综合督导的方式开展。

一是全面自查摸底 (5月16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二是严格检查执法 (5月16日至11月30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是强化分类整改 (5月16日至11月30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于机构调整、班子强化、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安全保障等体制问题,各级要纳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对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等机制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聘请行业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制度措施;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 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村(社区)、各部门要带头深入基层企业一线持续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督导组,对基层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