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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2-12-07 11:1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12-07
发布机构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四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永)应急罚【2022】综19

永济市新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永济市新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911408816723318304

卫桐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达处罚决定,限期整改到位。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