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垫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公示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12-08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关于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涉及人社业务信访问题政策的解答》(晋人社厅函【2017】534号)文件精神,经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用人单位垫付公益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总计22762.37元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或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0359)8121666
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8085608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