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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9 09:5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2-00861 发布时间 2022-11-09
发布机构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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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总体部署,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科发〔2022〕11号)要求,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锁定培训率、持证率、从业率、增收率,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推动“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市培训高素质农民557人,持证率达80%以上(其中,中、高级持证人数分别占持证总数的35%、15%以上),从业率不低于70%,持证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等3项专项培训计划。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培训150人,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

  (二)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计划。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规范、三农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面向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开展学法用法、环境保护、文旅体育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法律维权、环保卫生、文体推广等服务水平。培训102人,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

  (三)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计划。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特别是脱贫农民,开展生产决策、生产模式、实用技术培训,提升生产组织能力和技能水平;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训305人,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

  三、工作重点

  (一)遴选培训对象。各相关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培育对象库,组织所在区域内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各培训机构对于脱贫劳动力要做到愿培尽培。

  (二)确定培训机构。按照省、市农民教育培训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永济市农业产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发布公告、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审核的程序,经局党组会议讨论评议,申报了5个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拟承担永济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经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并公示、省级备案后最终确定。

  (三)优选师资教材。各培训机构要建立由各级农业农村及涉农部门、院校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人才等组成的师资队伍,优选授课教师,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支持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包联人员和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我市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指导师、创业导师等。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指导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培训教材应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选择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做好地方区域特色教材、线上精品课程开发。鼓励培训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农业报刊。

  (四)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示范、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鼓励培训机构组织参训农民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推行分段式、交替式培训,加强教学互动,提升培训效果。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按线下培训不少于9天,线上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进行课程设计;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按线下培训不少于5天,线上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进行课程设计。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线上培训服务费按培训资金标准的6%,由培训机构支付。

  (五)严格培训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训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要求分类型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科学安排课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化管理,参训学员培训颁证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确保培训持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六)开展评价颁证。按照分层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的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能考核评价并颁证。积极探索第三方提供评价服务。考核评价颁证根据省级制定的技能评价地方标准和规范(试行)进行。鼓励各培训机构创制省级未涵盖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岗位的评价标准和规范,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和生产技能操作各占30分、70分,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山西省高素质农民技能证书》。技能考核评价费用不超过培训经费的10%,人均技能考核评价费不超过120元。

  (七)做好延伸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将协调各相关单位,整合政策资源,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持证技能农民倾斜。协调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持证农民开展信贷、担保、保险服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将农民参训、持证信息给予学历教育相应的学分转化和认定工作,促进农民终身学习。

  四、培训重点

  (一)聚焦农业农村“十稳十提”重点任务开展培训。围绕稳粮保供,各培训机构要组织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开展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围绕特优产业,开展小杂粮、水果等特色产业培训和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及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培训;围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开展乡村规划、生态文明、金融信贷、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培训;围绕农民增收和防范返贫,开展特色种养培训。

  (二)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培训。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聚焦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开展培训。将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将把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摆位。加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

  (二)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培训率、持证率、从业率和增收率对各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训教师、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细化,加快执行进度,。项目资金在主要用于培训的基础上,兼顾培训前期调研、信息化建设、技能评价和跟踪服务等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有关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培训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各培训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支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每个机构至少推荐1名技能农民增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组织好首届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推荐活动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典型创业创新风采展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要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通过电子邮箱(zgxxzynmw2014@126.com)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训信息和工作动态,每个培训机构报送不少于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