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济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2-07-25 10:29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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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2022年永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一期,共3家)。
1、“永济市环境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济市环境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赵立家
注销理由 根据《关于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深改办发〔2019〕66号)、《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运编办发〔2020〕229号),永济市环境监察大队已并入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济分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同意,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济分队承接永济市环境监察大队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设立时间 2006-04-20 10:35:00.0
注销时间 2022-07-13 09:43:01.0
2、“永济市环境保护稽查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济市环境保护稽查队
法定代表人 禄跃武
注销理由 根据《关于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深改办发〔2019〕66号)、《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运编办发〔2020〕229号),永济市环境保护稽查队已并入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济分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同意,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济分队承接永济市环境保护稽查队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注销时间 2022-07-13 09:42:48.0设立时间 2006-04-20 00:00:00.0
3、“永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郝水利
注销理由 根据关于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编办字〔2021〕17号文件精神,撤销永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设立时间 2007-11-14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2-07-14 09:24:03.0
永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