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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远离诱惑陷阱·预防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17:06 信息来源: 永济市金融服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良好局面。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远离诱惑陷阱·打击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建立完善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宣传重点

     (一)非法集资的认定。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特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隐匿性强,不法分子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投资有关养老项目为名义,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承诺贷款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活动内容

      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以案说法,突出特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攻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集中开展广场宣传活动。拟定于2022年5月下旬,在舜都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工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教育局、人民银行永济支行、银监组及各金融机构要分别在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集资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印发宣传彩页,全面揭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诈骗、原始股诈骗、非法发行股权、非法保险、林权集资诈骗、房地产非法集资等内容,并通过介绍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咨询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各镇(街道)在各自辖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将通过短信、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知识。

  (三)集中开展公共场所宣传。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在社区电子屏幕、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宣传标语,各镇(街道)要设立宣传栏,组织宣传车深入社区、村庄、交通要道进行宣传。人民银行永济支行、银监组负责组织全市各银行营业网点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同时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上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有效手段之一。要充分认识当前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老年群体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法律认识水平低、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老年群体进行针对性宣传,采用通俗易懂、身边案例等方式对老年群体进行保护性宣传,坚决预防养老诈骗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创新宣传形式。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进景区,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要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金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9—8055916;邮箱:szfjrb104@163.com

 (三)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检查资料、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