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济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2-00296 | 发布时间 | 2022-05-18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函〔2022〕10号 | ||
主题词 | 水利、水务 | 体裁 | 永政办函 |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永济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永政水字〔2022〕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济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分年度实施;要主动与上级水利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尽早落地,按期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此复。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