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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2-03-04 11:18 信息来源: 永济市金融服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在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方面,文件指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在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文件指出,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文件指出,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方面,文件指出,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方面,文件指出,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文件指出,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

       此外,在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方面,文件指出,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