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5月11日成立了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局长谢臻堂同志任组长,分管政务工作的副局长李行兵同志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各股室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婷同志担任,上下联动,在全局形成合力。
(二)制订政务发布流程
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到以下流程:
1.拟定信息发布名称。
2.各下属单位一把手、各股室股长在文本上签字。
3.选择公开性质。
4.承办人签字,承办人为具体起草文本人或办事人。
5.审核人意见,审核人为分管领导,即成员。
6.商议审核意见,即分管政务公开信息的副组长。
7.审批人意见,审批人为局长,即组长。
8.登录发布。信息员看到审批人签字方可发布,并将原始材料留存整理好,以备查评。
(三)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根据《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2021年政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包括:
1.领导机构
2.工作目标
3.工作内容
4.工作程序
5.注意事项
(四)具体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
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单位(股室)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2021年,我局不涉及政策性文件。
2.梳理领域公开目录
我单位结合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领导组办公室在2020的基础上,已修改完成《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信息审批程序没有商议审核。
(二)发文卡不予公开应加上不公开的理由。
(三)超链接做的不及时。
改进情况:
2021将把信息上传作为发文的最后一步进行处理,审批程序也在发文上也做了进一步完善。在发文卡上加上了不予公开的理由,在审批表上加上了商议审核。在超链接的制作上,我们今后要严格按照发文时间制作超链接,使每一条信息 ,按照规定的时限与规定的格式 ,更加标准地完成信息上传工作与信息记录工作,根据以上所提的问题 ,我单位现已加大整改存在的问题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