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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27 16:23 信息来源: 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政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汇编》(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等相关制度制定本指南。

  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动公开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职能设置;

  2.永济市文化和旅游领导班子人员简介;

  3.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4.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公告、公示;

  5.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www.yongji.gov.cn。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9-8023781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9-8023781  

  办公地址:永济市舜都大道13号,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044500

  受理时间: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须填写《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向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三)申请处理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登记受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政务公开办公室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申请公开的政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请人以政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