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十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监测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提高我市国家级示范社规范化管理,督促各示范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并发挥其引领带动和服务作用,推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我农经中心根据农经发[2021]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农经发[2019]5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我市十家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开展了监测工作,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学习文件、下发通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农经中心高度重视,集中召开十家国家级合作社理事长会议,就监测工作做了安排,告知其监测标准,要求各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严格按时间要求登陆国家级示范社管理平台,填报2019年度、2020年度监测数据及上报相关纸质材料,填报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征求意见、综合评定
通过对永济市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鸿鹄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惠畅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鹏展香椿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常里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丰农葡萄专业合作社、永济市田营红薯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欣荣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惠丰养鸡专业合作社、永济市舜禾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十家合作社提交的监测表进行了初审,并征求我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2013年制定的《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评定结果为:永济市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鸿鹄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惠畅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鹏展香椿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常里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田营红薯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欣荣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丰农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济市惠丰养鸡专业合作社、永济市舜禾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十家国家级合作社为合格。
后附:汇总表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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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县级填报单位(盖章):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填表日期: 2021 年 9 月 28 日
序号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称
监测不合格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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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县级填报单位(盖章):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填表日期: 2021 年 9 月 28 日
序号
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称
监测不合格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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