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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03 19:08 信息来源: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永济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每一个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主动与代表联系交流,对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三是把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把办理工作切入点放在

提高办理服务质量上,加强与市政府办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督促重点建议加快办理进度,共同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不断地推动办理进程,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董晖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二、化解土地承包矛盾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访和集体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农村社会稳定。

责任股室:合同站

责任人:常会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加强工作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项目推动,发挥典型引领,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不断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争取高质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

责任人:张晓飞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四、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以财政扶持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在全市在10个镇(街道)选择25个具备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创新实施规范的组织形式、投资方式、管理模式,不断培育和挖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基层党建与农村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扶持范围,实现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其他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

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

责任股室:财务管理站、减负办

责任人:李萍   赵文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为盘活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学习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防控村级新增债务的指导意见》,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慎推进控新化旧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农村集体经济债务风险。

责任股室:财务管理站

责任人:李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六、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三方面12项任务开展试点,推进我市合作社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规范提升,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社务、财务等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员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贲任股室: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站

责任人:郭鹏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名录并动态更新,规范数据采集、运行分析等工作。引导和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适度扩大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多种模式、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

责任人:卢超

完成时限:12月底

八、宣传农业农村改革和扶持政策

坚持把学习党史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党员干部通过党

史学习教育,抢抓农时,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宣传农业农村改革和扶持政策,使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陈琴琴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