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经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农经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农经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宅基地管理三大改革,全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扎实做好农经管理基础性工作,为全市“十四五”谱写新篇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按照上级安排积极探索我市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村的具体延包方式,落实中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
(二)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加强工作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项目推动,发挥典型引领,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不断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争取高质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
二、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做好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
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阔视野,创新思路,开展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试点,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创新支农普惠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多品种、可持续、广覆盖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统筹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的抵(质)押贷款融资需求,细化规范贷款申请、资产评估、股权登记、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等环节,深入探索“农户+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股权抵押”“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担保”“农户联保+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互保”以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股权抵押+农户其他资产”综合贷款等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实施办法》,明确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投向、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流程,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以财政扶持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在全市在10个镇(街道)选择25个具备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创新实施规范的组织形式、投资方式、管理模式,不断培育和挖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基层党建与农村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扶持范围,实现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其他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
(三)做好“一村四社”试点工作。
在全市2各镇(街道)选择2个村开展“一村四社”试点,“一村”是指行政村及集体经济组织;“四社”是指其内部的资金互助社、土地合作社、房屋合作社、消费合作社,
通过“一村四社”模式,形成产业发展的内部金融保障体系,土地整合体系和组织体系,产业体系,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让乡村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为盘活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学习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防控村级新增债务的指导意见》,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慎推进控新化旧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农村集体经济债务风险。
(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
按照统一安排,配合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制定详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部门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发展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将工作重心从注重数量增长转向量质并举,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指导、扶持、服务、规范的职能定位,引导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带动农民的功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
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三方面12项任务开展试点,推进我市合作社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规范提升,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社务、财务等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员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名录并动态更新,规范数据采集、运行分析等工作。引导和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适度扩大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多种模式、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
(四)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
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全市推荐申报2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引导示范家庭农场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四、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
出台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利用公众号、微信、电视、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宅基地相关法律和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政策,提高履职能力,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工作打下基础。充分利用农村合作经济与宅基地管理信息统计平台,认真开展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年度统计调查,规范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