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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奋力趟出一条具有永济特色的转型发展新路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22 17:49 信息来源: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奋力趟出一条具有永济特色

的转型发展新路2021年工作要点

一、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继续扩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范围。

1.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从2021年起争取开展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为全市、乃至全省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试点基础上,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责任领导:陈琴琴

责任股室:合同站

责任人:常会敏卢超完成时限:2024年底

2.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争取资金200万元,继续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在对枵镇、张营镇、蒲州镇2020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扩大2021年试点项目实施范围,推进托管服务带动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责任领导:陈琴琴责任人:张晓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等方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1.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引导和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2021年,发展家庭农场200家,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个。实施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

试点工作,按照《永济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提升壮大一批单体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和推动农民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章程制度,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学习借鉴山东烟台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先进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部门协作,确保规范建设与质量提升同步推进。2021年,培育发展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3个,运城市级示范社3家。

责任领导:陈琴琴

责任股室: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站责任人:郭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三变”改革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争取中央、省级资金1000万元,探索“三变+集体经济”改革模式的具体实现形式,大力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升村级经济发展水平。在项目村选择上,突出效益型项目,谋划选择增长潜力大、发展效益好、集体经济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确保投资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确保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

责任领导:陈琴琴

责任股室:产权改革办

责任人:赵文芳  李萍  牛秀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