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济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二十期)
发布时间:2021-12-06 16:04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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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2021年永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二十期,共1家)。
1、“永济市征地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永济市征地事务中心(原:永济市生态修复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孟兆泽(原:张 军)
开办资金的变更 237万元(原:42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配合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配合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收购、储备,并负责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利用和管护;协助开展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自然资源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永济市城区土地及全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招标、拍卖、挂牌等服务工作;负责黄河滩土地承包费的收缴工作;(原:建立土地后备资源储备库,保护耕地,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1081E29743758X
永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