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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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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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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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晋财农﹝20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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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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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股(站)室: |
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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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359-802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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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
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以农经部门提供的土地确权面积为底数开展面积核实工作,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长年抛(撂)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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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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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2021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助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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