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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请批复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11-18 10:17 信息来源: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11-18
发布机构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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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济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33号)和《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运环函202112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永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局面,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出现恶化并逐步得到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请市政府予以批复。

  特此请示

  附件1永济市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附件2清洁能源替代减排核算表

  附件3:提升改造能源替代减排核算表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一:

  永济市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33号)和《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运环函2021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削减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位于永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漳电蒲州热电有限公司原厂区内。2018年6月,永济市环境保护局对原有工程《山西漳电蒲州热电有限公司煤电固废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永环函〔2018〕33号文予以批复,核定颗粒物排放量2.696吨/年。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现处于停工整改期间。2021年1月,山西漳电蒲州热电有限公司与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主体变更协议,因项目生产工艺、地点、规模、环保措施均发生了变动,经判定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20年12月,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

  

  1. < >根据监测资料显示,2020年我市SO2年均浓度16ug/m3NO2年均浓度18ug/m3PM10年均浓度71ug/m3PM2.5年均浓度47u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4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60ug/m3其中PM10PM2.5均超过二级标准要求。

     

      三、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33号)文件要求,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流域、试行重点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区域削减量须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现有排污单位拟通过治理或淘汰获得的削减量,不得使用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削减措施形成的削减量的规定。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要2倍进行削减替代。

      根据计算,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项目颗粒物污染物年排放量为2.913吨,原有工程年排放量为2.696吨,新增颗粒物年排放量0.217吨。颗粒物需要按2倍进行削减替代,所需削减量为0.434吨。

      

 

  四、削减替代指标

  (一)2021年5月,永济市蒲州下吕芝砖厂通过炉窑烟气深度治理升级改造,共削减二氧化硫3.05吨、颗粒物0.43吨;永济市北城何志民砖厂通过脱硫湿电除尘工艺技术改造,共削减二氧化硫3.39吨、颗粒物0.83吨。

  (二)2021年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5000户,集中供热2000户,共削减二氧化硫487吨、氮氧化物76吨、颗粒物442.2吨。

  通过以上削减措施,可削减二氧化硫493.44吨、氮氧化物76吨、颗粒物443.46吨。满足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项目》所需的削减量,剩余二氧化硫493.44吨、氮氧化物76吨、颗粒物443.026吨,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削减替代,不再另行上文报请。

  五、保障措施

  山西弘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保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设计排放标准限值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