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本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永济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5:57 信息来源: 永济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专、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等精神,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晋教法〔2021〕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为确保我市在此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精心组织

  充分发挥校园法治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统筹安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坚持以学为主、学赛结合,以赛促学、学赛相长,着力培养师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

  紧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争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果。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地市风采”专栏,各校可将活动开展的图文内容(word版)发送至3143415951@qq.com,平台将择优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表彰奖励,所以各校要高度关注作品质量。各校接到文件后,要迅速指定一名校级领导,牵头负责“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合理分工,及时督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参赛作品。各校要认真填写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回局督导室215室。10月20日前,各校要严格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按时报送作品,同时报局督导室215室备案。

  五、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活动举办和组织等规定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主要活动

  1.开展“宪法小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活动对象:全体中小学学生

  2.征集“宪法主题演讲稿”(征文)

  数量要求:高中、职中每校50篇,市直初中每校30篇,市直小学、中心校、民办学校每校20篇。

  3.绘制“宪法主题画”

  数量要求:市直小学每校30幅,市直初中每校20幅,

  高中、职中、中心校、民办学校每校10幅。

  4.拍摄“我与宪法”微视频

  活动对象:全体中小学学生和教师

  数量要求:市直学校(包括高中、职中)每校2个作品。

  5.传唱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

  活动对象:市直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各报送一个视频。

  联 系 人: 张  强          王福生

  电    话:13353487954    13834713367

  电子邮箱:yjsdds2021@163.com

 

永济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