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联合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整治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各建设项目、渣土运输车主: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渣土处置和运输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市容等突出问题,依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交通、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市工程渣土、砂石等相关建筑垃圾运输规定通告如下:
1.各建设项目禁止使用黄标车、冒黑烟等高排放车辆。
2.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手续齐全具备运营资格并办理公安交警部门的渣土运输通行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抛洒、滴漏。
3.车辆运输不得超过车辆核载,不得私自加装、改装车辆槽帮。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车厢顶部覆盖严实,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露出、不遗撒。
4.进出工地各种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进、出场,施工单位需派专人在工地出入口逐车检查,逐车逐次清洗。
5.运输渣土车辆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业机械和清扫人员不间断巡查路面做好第一时间维护与清扫,做到路面清洁无污染。
6.对违法单位和车辆,永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公安交警、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