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纠治公共停车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停车领域腐败问题的批示指示精神,以纠治存在的腐败问题为核心,以整治、规范、提升、为民为目标,通过强化城区范围内公共停车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对城区范围内占用公共区域私设停车场、停车位,私设地桩、地锁、升降杆,利用物品、隔离锥及摆摊设点占用停车位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从6月11日开始至10月1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1日至6月21日)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下发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通告,并召开动员大会。
2.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抖音、微信、在小区周边、商铺外张贴“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通告”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全队人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3.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排查城区内所有占用公共领域及私设停车场相关手续,核查是否存在违法乱收费、乱设卡等腐败行为,并以逐级核签的台账形式,于6月15日前上报调查摸底情况。
(二)清理整顿阶段(6月21日至8月10日)
1.各中队在前期调查基础上,由分管副大队长牵头进一步组织深入调查核实,确保各停车场信息属实,并对占用公共资源私设隔离设施及停车场进行分类汇总,填写《占用公共资源及私设停车场摸排登记表》。
2.对私设乱建的停车场、停车位、升降杆、地桩、地锁等违法场地和设施及利用物品和摆摊设点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由各中队组织全面清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
3.各中队对占用公共领域私设隔离设施及停车场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针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效果。
(三)检查总结阶段(8月11日至10月1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中队公共领域停车场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种私设地桩、地锁、升降杆等施设是否整治到位;3、利用物品和摆摊设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否全部取缔。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中队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城区范围内占用公共区域私设停车场、停车位,私设地桩、地锁、升降杆,利用各种物品、摆摊设点占用停车位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公共停车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中队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执法,特别是在取缔各种违规设施时,要做到程序、取证、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三)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为公共停车领域问题设立市民投诉热线、投诉信箱、电子信箱,丰富市民举报方式,打通市民举报途径。同时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各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永济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