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永济市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 | ||
[文件文号]: | 永政令〔2021〕1 号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年01月19日 | [状态] : | 至2026年1月1日 |
(永政令〔2021〕1 号)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封山禁火令。
一、封山禁火时间
每年的1月15日至4月15日。
二、封山禁火范围
全市天然林保护区、退耕还林区及公路两侧林带等。
三、封山禁火要求
1.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焚烧秸秆、根茬、杂草及烧荒燎堰等野外用火行为;
2.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等祭祀活动;
3.严禁牛羊工、登山、踏青旅游等非农事生产人员进山入林;
4.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架电线;
5.风景区、禁火区域内等重点地段入口要设立哨卡,专人把守,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6.在禁火期内,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野外用火;
7.对违反封山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本令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
森林防火举报电话:12119 0359-8801670 0359-8801697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