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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乡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基金会股民股金兑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17 15:56 信息来源: 永济市虞乡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永济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领导组办公室永清基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确保股民过好春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为了保证资金用途,专款专用,确定由基金会提供兑付名单、金额,财政所统一兑付。

二、兑付地点、时间及比例

2017117日(腊月二十日)开始,股民持股单到虞乡镇财政所按40%比例兑付。

三、股民股单丢失或和股金账金额不符的暂不予兑付。

四、由各包村干部通知及利用农廉网通知,股民相互告知按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