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办事流程
1.职责:
(1)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和中长期规划。
(2)拟定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协调解决财税收支中的矛盾和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
(4)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并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5)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办事依据:
《会计法》、《预算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3.办事流程:
(1)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
(2)发放各项国家有关补贴资金。
1民政所属财政下发资金程序:本人先到民政办办理手续审核后,由财政所办理国库支付直达个人提供的银行卡。
2水管站属财政下拨资金程序:单位开取正式收款票据——报镇长审批——持水利部门工程验收报告单——由财政所报国库支付中心拨款直达工程户账户。
3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程序:由各村上报核实粮户面积到镇农科站,经市农委审核后,由财政所审核粮户直补信息上报市财政局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把直补资金直达个人“一卡通”
④财政奖补“一事一议”资金申报程序:由各村年初根据本村三年发展规划,拟定本村年度项目计划,将项目申请报告书送镇农经站——由农经站报市减负办公室审批,审批后各村筹集项目资金,整理相关资料——财政所参与项目监督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影像资料的整理——完工后报市财政局审核项目验收,并拨付相关奖补资金。
4.公开承诺
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群众,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规章,微笑服务,按时办结,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