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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政发(2015)6号

发布时间:2015-03-10 19:23 信息来源: 永济市开张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的

工作方案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济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低保规范化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我镇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 李海锋   

副组长: 许建峰  上官永锋  

  员: 陈淑万  各包村干部  各村主干

二、 整治内容

    1、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讲人情、讲关系、优亲厚友问题;

2、整治低保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查不认真、不严格,导致“错保”“漏保”等问题;

三、整治目标

    1、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政策、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推进“阳光低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2、低保经办人员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检查政策程序,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各村根据2012年以来中央、省、镇出台的低保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对照检查。坚决废止有悖于现行政策规定的制度和办法。看低保政策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认真检查申请、受理、评议、公示、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是否落实,审核审批过程中在申请人所在村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长期公示的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切实纠正违反规定和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做法,堵塞工作环节漏洞;

   (二)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各村要对本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全面的复核排查,要采取不同形式,主动公开征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鼓励社会各界帮助寻找“应保未保”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三)集中组织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村民委员会低保经办人员,学习低保政策法规,强化低保经办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低保办理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在回复和解答有关低保政策时按政策说话,确保每项工作都依法合规;

   (四)集中开展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城乡低保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宣传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内容,让群众了解,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310日—320日)

镇组织召开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低保各项政策规定宣传资料,并公布了镇民政办举报电话:8125211。要求各村在2014年低保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2015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主要是认真检查申请、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村、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有关问题是否做到及时调查反馈。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户要坚决予以清退,对“漏保”的要及时纳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核查阶段(321日到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安排包村干部进村入户核查,要求100%入户,重点核查低保对象是否违背了“十不准”政策。

3、总结整改阶段(41日—10日)

各村做好自查总结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做好总结工作,完善以后的低保工作,使“阳光低保”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在整治工作中,一定要严肃认真、依法行政,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在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整治目标;

    3、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