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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防盗】电动车再也不怕丢了

发布时间:2017-06-09 15:0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防范电动车被盗,有效打击侵财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运城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电动车智能防盗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对全市电动车所有人自愿选择保险款项集中登记备案,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登记地点为现住地派出所(或就近派出所)指定的地点。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予以登记备案,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确系个人所有,所有人本人填写《电动车登记备案承诺书》,购买安装予以登记备案,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推行对电动车进行智能防盗管理,采取百姓自愿,为您爱车安装防盗系统,二轮电动车交纳100元人民币(送三年盗抢险),三轮电动车交纳200元人民币(送三年盗抢险)。此期间车辆被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60天内未能找回,二轮电动车新车给予1200元人民币赔偿,旧车给予600元人民币赔偿。三轮电动车新车给予2500元人民币赔偿,旧车给予1200元人民币赔偿。新车旧车标准为车辆购买之日起,至被盗报案时间,一年内为新车,超过一年为旧车。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便民利民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自愿登记备案,自愿选择保险的原则进行。此次登记备案不涉及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