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编报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6、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8、“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信息(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9、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二)
10、预算收支总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1、预算收入总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2、预算支出总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3、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19、机关运行经费(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20、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21、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预算表(详见单位信息公开表)
永济市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济市司法局属政府组成行政机关。编制人数66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全额事业编制17名,差额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数63人,其中:行政31人,全额事业22人,差额事业2人,公益岗位4人(局机关1人、司法所3人),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4人。汽车2辆,办公电话20部。
公证处系司法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属司法局管理,财务独立。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事业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永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市的“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9.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永济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股、行政审批股6个职能股(室)和永济市公证处、永济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镇(街道)司法所。
二、本级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6987861元,其中:财政预算6987861元,(含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06583元,公证处工资福利支出242043元,对个人家庭补助77260元,商品服务支出954018元),项目支出707957元(全市工作大调解经费450000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0000元,公证处项目收入207957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9878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862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2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018元,项目支出707957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987861元,比上年减少402元,比上年减少0.01%。其中:公证处事业收入450000元与上年一致。2019年公用(业务)经费620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0元,比上年减少1.61%。减少原因:由于行政人员减少5人,公用(业务)经费减少100000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39600元,比上年减少1800元,比上年减少4.55%。由于1名事业人员调入市政府办。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5248626元,比上年增加231661元,比上年增加4.41%。增加原因: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乡镇工作补贴增加,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加。
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260元,比上年增加8960元,比上年增加11.59%。增加原因:退休人员取暖费增加5人,遗属补助减少1人。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954018元,比上年减少113154元,比上年减少11.86%,减少原因行政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2019年项目支出707957元,比上年减少127869元,比上年增加18.06%。减少原因:公证处项目支出人员劳务费科目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954018元,比上年减少113154元,比上年减少11.86%,减少原因:;行政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为77500元,其中:办公家具3000元,通用设备16500元,复印纸8000元,印刷费50000元。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购置如运城视频会议系统、社区矫正中心视频督导会议系统、设备及线路费用与运城市局联网,与各镇(街)司法所联网,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视频会议、监控、查看、对话、教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体现执法队伍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资产合计:8680781.54元。其中:固定资产:7646405.59元,流动资产:838475.95元,无形资产195900元。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我单位保有车辆2辆,三公经费预算为90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00元。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及费用均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用为25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二)
2019年我单位将司法大调解工作经费作为绩效目标申报项目。为落实运办发[2014]35号《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永综治委[2014]3号《关于印发〈永济市人民调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费保障标准,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经费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予以保障,按照我市45万人口计算,需大调解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全市专职调解员的生活补助和人民调解案件补助。
单位负责人:柴卫国
财务负责人:李学强
填 报 人:樊艳芳
联系电话:889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