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永济市司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单位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七、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永济市司法局属政府组成行政机关。编制人数66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全额事业编制17名,差额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数75人,其中:行政36人,全额事业23人,差额事业2人,公益岗位14人(局机关6人,公证处5人,司法所3人)。汽车2辆,办公电话24部。
公证处系司法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属司法局管理,财务独立。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事业人员2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5人。设业务大厅2个、接待室5个、档案室1个。办公电话6部,办公电脑15台,打印复印一体机3台,打印机3台,传真机1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济市司法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永济市法律援助中心、永济市公证处;10个镇(街道)司法所。
二、主要职责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永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五)监督、管理全市的“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七)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七、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永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6988263元,其中:经费拨款6538263元,(含商品服务支出720000元,全市工作大调解经费450000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0000元,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0000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41400元),公证处事业性收入450000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98886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696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8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172元,项目支出835826 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988263元,比上年增加1264464元,比上年增加22.1%;其中:公证处事业收入450000元,比上年增加242000元,比上年增加116.3%。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公证处变为差额事业单位,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负担,所以收入增加;2018年公用(业务)经费72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比上年减少2.7%。减少原因:由于行政人员减少1人,公用(业务)经费减少20000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41400元,比上年减少7200元,比上年减少14.8%。由于2名事业人员退休,2名事业人员调入公证处。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5016965元比上年增加1286039元,比上年增加34.5%。增加原因:行政人员政法工作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补贴增加,在职女职工卫生费增加;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8300元,比上年减少143600元,比上年减少67.8%。减少原因: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在职人员取暖费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中;
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172元,比上年增加5801元,比上年增加0.5%,增加原因:单位福利费比上年增加;
2018年项目支出835826元,比上年增加127826元,比上年增加18%。增加原因:公证处业务收入增加,各项业务支出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1067172元,比上年增加5801元,比上年增加0.5%,增加原因:单位福利费比上年增加;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为393000元,计算机13000元,打印机29000元,办公家具8000元,纸张37000元,军装、制服60000元,印刷161000元,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10000元,车辆加油60000元,车辆维修15000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0000元,比上年减少8000元。
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及费用均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用为25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比上年减少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固定资产7646405.59元,其中:房屋5451595.59元,车辆314422元,其他固定资产1880388元,无形资产195900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4年10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置永鑫房产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的处置永鑫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对永鑫非法集资案进行全面处置,办公室设立在我局,专项工作经费拨付在我局账户上。处置非法集资信访事务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购置如信息化平台建设系统、设备及线路费用主要是建设LED大屏,与运城市局联网,与各镇(街)司法所联网,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视频会议、监控、查看、对话、教育。社区矫正工作者终端设备定位手机主要用于对服刑人员随时查看、处置、发布指令、确认位置信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体现执法队伍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式打印机、财务软件用于公证处财务室使用。
单位负责人:柴卫国
财务负责人:李学强
填 报 人:樊艳芳
联系电话:889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