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永济市安监局
关于在全市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军工办函【2016】194号)文件要求,结合岁末年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为认真查找并堵塞民爆物品管理上的漏洞,督促企业排除隐患,确保全市民爆行业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我局决定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全市民爆行业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提高应急防范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范围
(一)全市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含所属生产厂点)
1、民爆物品生产线及作业场所(含现场混装车及配套地面站)
2、民爆物品库房
3、民爆物品专用设各和专用运输车辆
(二)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含所属公司)
1、民爆物品库房
2、民爆物品运输车辆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贯彻和落实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晋政发(2016)号和晋军工办函(2016)14号文件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和职工,并严格考核奖惩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民爆企业执行易燃易爆原材料和民爆物品出入厂检验、登记、库存、流向监控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隐患排查情况。
(四)民爆物品运输、出库、入库等全过程管控情况,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备案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动火动焊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专用设备台帐、维护保养和各案情况。
(六)对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七)销售企业是否存在拖欠生产企业货款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款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企业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附件于1月15日前上报市安监局。
第二阶段:1月15日到1月26日,市安监局对本辖区内的民爆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第三阶段:2017年2月至3月底,运城市安监局组织民爆行业专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民爆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应急响应和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自查和排查要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方面,并突出强化本次大检查的重点。针对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企业要立即组织治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限定期限予以整改。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从严要求。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统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将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与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企业现场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行业安全技术进步相结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行业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