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安监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01 17:25
信息来源:
永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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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安监局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近期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企业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二、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标准,组织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标准规范,统一治理标准,明确检查范围、职责及要求;安排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
(二)自查抽查阶段(6月30日前)。各企业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各企业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市安监局组织监管人员对各企业的夏季消防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1日)。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企业要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监管人员要对抽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和整改指令,存在一般隐患的企业,要依据执法文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完成隐患整改后,要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安监局监管人员要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整治隐患、彻底消除隐患。隐患整改和核查工作务于8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日前)。各股室、各安监站要对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剖析隐患经常发生、反复发生的症结,认真查找企业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9月1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消防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要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分明、制度严谨、措施到位。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执法检查强度和频率,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总要求,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建立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三)强化各环节的应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火灾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专项训练,提高员工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变处置能力,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四)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结合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组织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