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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8 08:54 信息来源: 永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永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中村煤业“7.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省委骆惠宁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运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结合市政府安委会(永安发[2016]4)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行业领域立即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骆惠宁书记、楼阳生副书记、付建华副省长、王宇燕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制定工作方案,强力推进

    2.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各行业领域存在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问题的重点企业、要害场所、薄弱环节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都要登记建档,建立台帐,对账销号。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性质恶劣的,要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制度,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市委已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查组,不落实责任,上报不及时,瞒报事故的,要予以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要坚持上下同步,检查和企业自查要同步展开,各相关部门全面抓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全面检查。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以前明确的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工商登记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职责不清或情况复杂的及时向安委会报告

   (三)掌握信息,及时报送。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从现在开始,周五12点向安委办上本部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重大隐患或需要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当日上报同时,镇街和各部门要建立“日查日报,周汇总”制度,各单位要上报一份,保存一份,建立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联系电话:0359-8022121

电子邮箱:yjajj80221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