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安监局关于对2016年春节期间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永济市安监局
关于对2016年春节期间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经营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春节期间经营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负责人及临时销售烟花爆竹摊点主要负责人。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8号(农历腊月十九日)
地点:永纺宾馆 (西厢路61号)
三、 具体要求
1.临时销售烟花爆竹摊点必须在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货。目前我市有两家批发企业,分别是永济市安良烟花鞭炮经销处和永济市烟花爆竹专营中心。
2.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务必于2016年1月28号(农历腊月十九)以前在我市批发企业定货,并索取订货单。
3.临时销售摊点,凭批发企业订货单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
4.在春节期间,我局将组织大批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凡发现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销售未贴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没收其产品,并给予以处罚。
安监局联系电话:8051225 18635919161
联系人:赵 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