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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09:01 信息来源: 永济市教育科技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各中心校、初中、市直有关学校及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是我市教育扶贫的重要工作,也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关于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收官任务的通知》(教基司函﹝2020﹞43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各校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把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关。要加大对适龄儿童入学的宣传工作,保证按时入学。二是做好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对接关。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生流向档案,对不按时上初中的毕业生原毕业小学要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原毕业小学要及时将小升初入学情况反馈给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牵头与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初中协同做好学生入学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小学毕业生能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对不按时注册的要做好追踪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的比对排查数据支持,把农村、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作为重点监测对象,把初中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把招生工作和规范办学行为作为重点落实环节。及时排查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

(二)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各学校开学后20日内向教科局和学校所在镇(街道)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分别报送教科局和镇(街道),与镇(街道)联合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

(三)落实依法劝返制度。各校根据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已登记在册的辍学学生,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联合政府和帮扶干部,做好入学、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学生零辍学。

(四)做好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一是要把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三是要将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协同关爱保护体系,落实关爱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师生结对帮扶,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加强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避免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学习困难而辍学。四是要加大对残疾儿童的关爱工作。针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各校要摸清底数,关爱到人,对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到就近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能到特教学校就读的到特教学校就读,重度残疾不能到特教学校的,学校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落实招生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招生规定和要求,学生未及时入学的要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数据管理,确保学校学籍系统数据与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保障信息一致。

(六)完善精准救助帮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运城市及我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切实提高教育扶贫成效,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

(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摔名次、定座位,严禁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初中的办学条件和生活设施,重点加强宿舍、食堂建设,满足校园生活需求。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等环境建设,形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加快有特色、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普及网络教学环境,将优质教育资源传送共享到农村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互动性和吸引力,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积极探索、研究因学习困难产生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解决办法,激发“学困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职责

(一)义务教育学校职责。各中心学校对义务教育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配合镇(街道)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学生台帐。主动与辖区中心学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做好学校管理及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效果。完善家长委员会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二)学生家长职责。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定责任。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更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各校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学校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压茬落实学校的法律责任,着力提高依法控辍工作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辍学现象。

(二)精准分类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各校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重点村、重点人、重点环节,持续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坚决堵住因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学习困难等造成失学辍学的情况,做到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确保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100%。

(三)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巩固劝返复学成果。全面跟踪已复学学生情况,每学期开学时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重点摸排复学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确认为辍学的要立即纳入工作台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学生辍学新增和反弹。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台账管理,及时更正更新信息,确保台账精细精准,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要完善比对核查机制,确保台账数据与户籍、扶贫数据相统一,经得起核查检验。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对学校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考核评估内容。



永济市教育科技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