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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8 09:56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三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19】25号)文件要求,永济市人社局现面向全市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要求
      就业见习单位的岗位要与见习人员所学专业或技能技术相匹配,与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及市场需求相适应,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切实有利于提高见习人员的就业实践能力。优先选择管理制度健全、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历史留用率较高的单位,以及我市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见习单位。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高校毕业生范围: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就业见习时间及补贴标准
      1.就业见习时间为12个月。每人每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人社局每月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见习单位每月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人社局就业见习补贴与见习单位生活补助的总额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见习期间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月10日
      申报地点:永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侯景杰,
 联系电话:8030117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