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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4-09 09:32 信息来源: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济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下属市政务服务中心(加挂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牌子)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拟订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本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全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本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应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协调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政务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承担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市政务大厅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统一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四)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本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全市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厘清权责关系,双方建立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办公地址:永济市富强街与西厢路交汇处西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夏季);8:00-12:00   14:30-18:00(冬季)

  联系方式:0359-8138006

  负责人姓名:卫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