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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3-12 17:31 信息来源: 永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负责人:薛永忠  永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永济市西厢南路1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6:00

  联系方式:0359-8022080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运城市委、永济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和体育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对医疗集团的行业监管和考核,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等。

  (十四)承担永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永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永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永济市体育运动工作、永济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永济市健康扶贫领导组日常工作,指导永济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