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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水利局 关于运城市东升养猪有限公司无证取水 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24 16:14 信息来源: 永济市水利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永济市水利局于2023年9月22日,接到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问题线索清单转办单(第四批)84号,经现场核查,位于干樊村北的养猪场,由干樊养猪专业合作社(村办合作社)和运城市东升养猪有限公司共同所办,所用水源为城东干樊村水井(原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到2023年6月4日,取水用途为农业生产,允许养殖使用;续办证自2023年6月5日至2028年6月4日,取水用途自动变更为农田灌溉用水)。自取水用途变更后,该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现有存栏197头猪,日用水量约5方水,自2023年6月5日至9月22日将近4个月,总用水量约530方。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该公司负责人米宁讲解了水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该公司负责人态度诚恳,表示立即整改,于2023年9月24日完成对现有存栏猪的清栏出售,并停止营业。依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水行政处罚。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米宁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承诺。

 

 

永济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