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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节约能源)股

发布时间:2023-12-25 15:44 信息来源: 永济市能源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能源管理(节约能源)股

  代理负责人:赵振

  主要成员:赵振、寇晓英     周莹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

  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市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依法配合省级、市级部门做好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组织拟订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拟订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煤炭质量管理。

  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市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订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市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市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