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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法制股

发布时间:2023-12-25 15:41 信息来源: 永济市能源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规划法制股

  股长:朱琳

  主要成员:朱琳、高爱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事中事后监管;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政策性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能源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等工作。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和县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探索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

  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能源领域(煤矿安全除外)的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能源(煤矿安全除外)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