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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1-21 16:08 信息来源: 永济市公安局交警队 【字体: 打印本页

 

负责人:李永斌   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办公地址:永济市河东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359—8209011

举报电话:0359—8209011

举报邮箱:yjsjgdd@163.com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和上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下,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3、做好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5、做好机动车(包括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的注册登记,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的审验工作。

6、做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7、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交通行为。

8、认真贯彻落实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指挥中心

1、实行报警台24小时工作值班制度,负责接报、转发突发事件、案件、灾害以及事故等要情信息。

2、负责对辖区内交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大队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

3、负责缉查布控系统指令下达、督促各中队及时进行签收、拦截,并及时反馈。

4、负责大队电警、卡口的规划实施、管理及维护保养。

5、负责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的采集与录入,并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等要素进行审核。

6、负责上级机关的文字信息、传真要件的收发和通知工作。

7、负责大队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对大队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

8、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故中队

1、负责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进行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对交通肇事逃逸案组织侦查、追缉,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伤者、尸体、车辆等进行检验鉴定。

3、组织案件讨论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立案,并对违法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依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按规定制作调解笔录、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6、对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7、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科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配合交通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对各中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负责与新闻单位的通联工作,及时传递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弘扬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正能量故事。

4、组织协调管理大队新闻发布、新闻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等对外宣传报道。

5、负责大队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收集和保管。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法制科工作

 1、负责大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工作,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

2、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3、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通过执法检查、案件评议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对大队各科室的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受理群众投诉,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5、建立和完善执法培训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对民、辅警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

6、负责大队执法音视频记录的范围和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的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7、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并接受监督。

8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并为其提供法律支持。

9、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设施科工作

1、负责辖区红绿灯、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管理及维护保送工作,以及对社会施工单位的技术监督指导。

2、负责对受到损坏、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进行排查、指导修复,并对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赔。

3、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车辆管理所工作

1、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办理各类机动车辆登记审核、转让、注销等业务,负责机动车的查验和车辆的唯一性确认。

2、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证的受理、换证、注销、审验等业务。

3、负责辖区内摩托车驾驶证的受理、换证、注销、审验以及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工作。

4、负责驾驶员年度体检、驾驶证换领业务,以及机动车辆年检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4、对全市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进行管理,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5、负责审验教育工作,以及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城市中队工作

1、负责辖区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路面巡逻执勤、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2、协助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协助做好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3、配合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依法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4、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及时处理涉路突发事件。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栲栳中队工作

1、负责栲栳镇、张营镇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路面巡逻执勤、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2、协助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做好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3、配合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依法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4、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及时处理涉路突发事件。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虞乡中队工作

1、负责虞乡镇、卿头镇、开张镇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路面巡逻执勤、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2、协助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做好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3、配合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依法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4、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及时处理涉路突发事件。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蒲州中队工作

1、负责蒲州镇、韩阳镇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路面巡逻执勤、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2、协助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做好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3、配合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依法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4、负责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及时处理涉路突发事件。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巡警中队工作:

1、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履行职务的活动。

2、担负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警卫任务。

3、配合查处“三乱”行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4、严查农村面包车违法载人载货、渣土车、黑标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应急突发事件、全力配合指挥中心查处各类预警违法车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二)快速理赔中心工作

1、负责辖区内符合快速处理理赔服务程序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保险理赔、赔偿调解。

2、严格审查事故各方当事人提交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事故现场及损失部位等相关证据。

3、依法依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3、依法快速快速、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做到优质高效、清正廉洁。

4、做好与事故中队的案件衔接工作。

5、负责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