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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09 09:32 信息来源: 永济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运城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战略,制度中长期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中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全市扶贫开发重大事宜。

  2、掌握和反映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分析、研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

  3、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跟踪协调服务等;

  4、负责对全市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检查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

  5、承办省、运城市扶贫系统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