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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8 10:02 信息来源: 永济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负责人:李兴园 永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永济市舜都大道4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359-8023285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
        (四)管理财政票据。建立健全“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票据管理机制,发挥财政票据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源头控制作用,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审核和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财政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负责编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预算。
        (六)根据全市预算安排,确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
        (九)负责办理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农资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金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金融机构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