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看守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主要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各类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地处涑水西街285号,是公安局下属单位,人员编制及人员经费均在公安局统一核算。1989年迁建于现址,2012年获得国家发改部门批准并进行新建,于2013年底监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全所占地面积21亩,建筑面积共有5000余平米。是一个月均关押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00余人的中型看守所。所内设有所长一人,指导员一人,配备看守、管教、协警、医务、财会、炊事员等工作人员27人,其中正式民警13人、工勤人员7人、协警人员10人。现有警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1辆。
本所为公安局下属股级建制所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80.68万元、支出总计438.5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6.463万元,增加96.8%,支出总计增加150.05万元,增加52.02%。主要原因是支出“智慧监管”项目经费190.3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8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6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3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9万元,占比50%;项目支出232.82万元,占比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0.68万元、支出总计438.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36.463万元,上调5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5.05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支出“智慧监管”项目经费190.3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万元,增加34%。主要原因是支出“智慧监管”项目经费190.362万。其中,人员经费95万元,占比0.22%,日常公用经费343.5万元,占比7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38.5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73.7万元,支出决算43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73.7万元,支出决算43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用于公共安全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150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支出“智慧监管”项目经费190.3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万元,主要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万元;公用经费34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万元;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水费4.88万元;电费19.3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4.08万元,差旅费4.24万元,劳务费27.8万元;委托业务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8万元,资本性支出233.96万元,房屋建筑物购置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6.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2.4万元,完成预算的80%,比2019年增加0.1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0.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万元,工程采购190.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69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03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5.35万元,累计折旧46.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38.81万元,在建工程487.1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78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3.45万元,汽车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68.21万元,专用设备1.2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4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款的支出项目,项目预算金额39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款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在押人员生活方面支出、医疗支出、被装费用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