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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头镇财政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14 20:14 信息来源: 永济市卿头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镇财政所属镇财政金融机构,接受市财政局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能是:
  
    (一)分配职能。就是积极运用税收、拨款等财政分配杠杆,组织镇的财政收入,筹集镇资金,同时合理而节约地管好镇财政所的各项支出和专项拨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调解职能。就是在执行分配职能时,根据镇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宏观上调控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根据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的原则,合理调整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执行调节职能时,要注意及时调整和合理安排镇财政所的支出,保证镇重点建设和经常费用的需要。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很长时间内,要优先保证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的稳步发展。
 
   (三)监督职能。就是在筹集使用资金过程中,要采用财物检查、财务审计等办法进行监督。在执行监督职能时,要注意帮助全镇各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其它有关规定。